新聞背景:
《以国家之名:死刑的正义?》
細想,那些下定決心要殺人的惡人,豈會因懼怕死刑而收手?執行死刑這麼多年來,我們似乎沒有見到死刑帶來的嚇阻效應,或犯罪率有所改善,反而死刑犯卻年益增多,犯案手段愈發殘忍!
認真分析起來,這些死刑犯當中有多少真的十惡不赦?有多少不過只是收了錢的替罪羔羊?即使全數執行死刑,每每罪案見報,我們還不是無奈感嘆世風日下,人心險惡,而那些送上絞台的人令你無感,真正該死的人照樣逍遙法外。
說穿了,終究是我們的教育、司法,執法等機制出現紕漏,不夠完善。
反對廢死的人啊,到底,到底你要的,是治標不治本,能解你一時恨之情緒的死刑,還是從根本上改革警務,改善司法及執法機制?
廢死,絕不是浪費納稅人的錢,去養一群壞蛋,而是讓真正的壞蛋在有生之年受盡應受的懲罰,也使那些誤入歧途的社會邊緣人和替罪者,多一條活路,並且懺悔改正,給社會增多一些正面能量。
(ps:我支持廢死!生而為人 ,我無法支持以國家法律正義之名行殺人之實!如果有真正的平等正義,是否該將那些把壞蛋變成壞蛋的壞蛋一起連坐判刑?以下開放評論,但我不會回覆。)
(ps:我好像不是很怕別人詛咒我全家被殺死光光之類的(那些極端的人可以創新台詞嗎?)~反正,我認為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,所有立場都是自由意志,我認為是對的事,我就會堅持到底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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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非事事都天生自然有意義,是我們在堅持與付出過程中,不斷對自己的質疑與肯定,然後經過「煎熬」「糾結」「省思」,再一次又一次的捨離。終於,那些別人看來平凡無奇的、索然無味的,在你身上都凝聚成閃閃亮點,最終才產生了你專屬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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